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

理所當然

(2009/02/20據中廣新聞報導)

愛爾蘭警察過去幾年一直有個困擾。有個波蘭去的駕駛人,違規駕駛五十多次。違規地點有五十多個。警方到處查訪卻一直找不到這個人。

最近有個聰明的警察發現了這個天大的秘密。前些年,愛爾蘭經濟好,有二十多萬波蘭人移居愛爾蘭。他們帶著波蘭駕照進入愛爾蘭,直接換愛爾蘭駕照。愛爾蘭監理單位也不問,照著葫蘆畫瓢,把波蘭駕照右上角,也就是愛爾蘭駕照填寫駕駛人姓名的地方的兩個字,當成駕駛姓名抄了上去。實際上,波蘭駕照右上角的兩個字是波蘭文「駕照」的意思,根本不是人名。

愛爾蘭警察到處找一個叫駕照的波蘭人當然找不到。實際上,違規的有五十多人,名字不詳。愛爾蘭警方知道這個秘密以後立刻發布了一份內部文件,告訴大家發現駕照上有那兩個字的駕駛人要立刻問清楚他們的姓名、地址,通報監理單位

不知道大家做事的態度是否像聰明的警察會發現這個問題還是只會說"人家都這樣做,我這樣做也不會出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